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一方无需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的这种情况是合法且具有效力的。
尽管法律规定,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负有责任向对方支付抚养费用,然而若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该方无需承担此项义务,那么在法律上便不应存在任何充斥的干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