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前有以下情形的属于过错方:与他人同居、重婚、家暴、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因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怎样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
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存在过错行为:
1、重婚,包括以夫妻名义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包括精神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
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包括: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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