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年后财产还是否能分割
离婚后还能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是否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是否能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是否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财产分割不清时是否能先判离婚
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的,在财产分割不清的情况下是是否能先判离婚的。
如果当事人同时请求判决离婚和分割财产的,则法院需要同时就财产分割和是否离婚作出判决,也就是说不能在财产分割不清的情况下先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是否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协议离婚时是否能重新分割财产
协议离婚时如果一方发现对方隐藏,或转移,或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是否能重新分割财产。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是否能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是否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是否能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是否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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