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合同能否变更原合同约定
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
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
3、双方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原合同的效力范围,明确补充主合同是在原来的范围之内生效还是有所变动、如何变动等。
4、补充协议是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就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的必要了。
二、补充协议要满足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
三、补充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补充协议的成立生效与主合同成立生效的依据相同,补充协议有效须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1、实质要件包括主体合格,补充协议中的当事人是主合同中的当事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
2、形式要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需要符合《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全文7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