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分两类,一类是政务警告处分,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另一类是属于行政处罚,针对不特定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影响较小,会有行政处罚记录,但是此记录一般不对外公开,国家有关机关特殊情形可查询。
党内行政警告处分有什么影响
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的问题因违纪行为的情况较为复杂,实践中应区分不同情况办理。
(一)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全部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因对相关违纪行为的认定是依据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则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适用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第12条的规定,即影响期为一年。
(二)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有的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有的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经合并处理后确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因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实施后,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应适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9条的规定,确定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一年半。
(三)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全部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因对相关违纪行为的认定依据的是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则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适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9条的规定,即影响期为一年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九条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条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岗位或者职员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