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一个小朋友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情,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对于收养条件的规定,其中一条是收养人不能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
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对患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或者对患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收养人应当暂缓收养。
在收养孩子的时候,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满足法律上的规定,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这是对孩子的负责也是对自身的负责,更是对一个家庭的负责人的表现,上文中的内容具体的列举了不可以收养小孩子的疾病,以上就整理的关于不可以收养小孩的病有哪些的具体回答,希望给大家一个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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