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过世,遗产继承如下:
1、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继承开始后,有选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遇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遇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一个儿子在世弟弟可以继承遗产吗
一个儿子在世弟弟不可以继承遗产,情况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如果生前没有协议但是有订立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子属于第一法定继承人,弟弟属于第二法定继承人;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根据规定老公死了财产谁继承
1、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订立的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
2、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遗产分配:
(1)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父母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继承人死后所立的嗣子,没有共同生活,在经济上没有任何往来,未尽过赡养义务,也未形成收养关系,无权继承遗产。关于死者的债务,在原则上子女可以不负责任。
3、享有遗产继承权的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
这些享有继承权的人顺序继承是: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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