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张欠条,没有转账记录如果对方不承认的,可能会导致欠条无效。特别是在借款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多数债主都无法讨回借款。因为仅凭一张借条,并不足以证明存在借款事实。
法律规定,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因此,借款关系的存在,仅仅以借条来证明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借款的交付事实。
一、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和作用
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也没有高低之分,但他们在法律上所代表的意义实则是有区别的,书写规范也有所不同。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证明欠款关系,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租赁、劳务、企业承包、损害赔偿等等产生的欠款。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借条最长诉讼时效可长达20年。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还必须进一步举证,也就是说,欠条持有人举证责任大于借条持有人。
二、代借人签名借款人不还钱找谁还钱
1、借款人承认有借款事实的,将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因此,这个时候出借人可以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代借人不承担还款义务。
2、借款人不承认存在借款事实,但代借人有证据证明确实由借款人借钱的,还是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
3、借款人不承认跟出借人的借款关系,并且代借人也没有证据证明的,最后将由代借人承担还款责任。出借人确定还款义务人后,可以直接拿着借条找对方要求还钱。
并且,一旦过了还款期限未还钱的,为避免错过诉讼时效产生败诉的风险,可以在必要时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当然,如果代借人和借款人属于共同借款人,出借人起诉时可以一同列为被告。
最后,在借款关系中,借款人有代借人的,并且是代借人签名的,一旦一方不承认,将会产生较大的争议,直接影响借款人主张还钱。
所以,可以在必要时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三、借款人与欠款人的区别
欠款人就是欠了别人的钱,自己还没有还的,借款人就是借了别人的钱,自己还没有还的,借和欠的含意并不一样,在一些法律纠纷中,会因为字眼来大做文章。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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