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
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可凭完税凭证,从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并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以每次扣除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收入的20%。
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0%。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税率是个人所得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存在对应税率,具体如下: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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