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结果下来一般都是在六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赔偿,需要当事人提交资料,业务部门审核之后,提交财务部门,是按月划拨的。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一般是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一、工伤结果下来什么时候给钱
工伤伤残鉴定一般60日内支付到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当事人提交资料,业务部门审核之后,提交财务部门,是按月划拨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即可以进行结算。什么时候能够拿到钱,要看单位遵守法律规定程度和经济状况,少则几天,多则数年。
二、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工伤鉴定材料如下: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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