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否视为执行刑期,适用假释对象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1-27 15:56:16 12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假释是否视为执行刑期

犯罪分子假释期限届满后,才视为刑期执行完毕,如果假释期间,被撤销假释的,不能视为执行刑期,应该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适用假释对象条件有哪些

1、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

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假释是指视为执行刑期,要看假释是否被撤销,如果没有撤销假释的,假释考验期届满后,视为服刑结束。

如果撤销假释的,不视为执行刑期,会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n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n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假释是否视为执行刑期,适用假释对象条件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假释是否视为执行刑期,适用假释对象条件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