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是洛阳市唯一一家政策性贷款担保机构,隶属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职责是为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创业、就业扶持对象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并承担着小额担保贷款的调查催收、逾期追偿等职责。由政府财政部门提供财政补贴,从银行获得贷款来源。至2012年7月,洛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共有1个市中心网点、9个县级网点,实现了洛阳9县的担保业务全覆盖。其担保额度和发放贷款人数近年来都是河南省第一,风险控制率也一直在99%以上。洛阳小额创业担保中心制定了一系列防范风险的措施,从多个方面做到了对风险的防控,有效降低了风险,并提高了经办银行参与的积极性,对担保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1)贷款流程与创业培训结合。洛阳小额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规定首次贷款申请人需同时报名参加创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再次申请贷款者,需提交创业培训结业证明。将贷款流程与创业培训结合这种机制,促进了创业成功率的提高。创业贷款申请者,一般都缺乏专业技能和创业知识,在再就业过程中承担风险能力的较弱,贷款经营失败的可能性较高,对于担保中心而言,即使有反担保手续,贷款者的经营风险也容易转嫁到担保中心。有效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自身的创业能力,减少了创业的盲目性,有效降低信贷风险。
(2)设立担保基金。洛阳小额创业担保中心为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创业、就业扶持对象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贷款到期后,不能回收的贷款由担保中心承担损失,经办银行在担保中心同意后可直接从担保基金账户中支付所欠本息。这种担保中心和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消除了商业银行风险和不良贷款的顾虑。
(3)建立客户激励机制。洛阳创业担保中心规定,贷款申请人的经营实体正常经营1年以上,申请人曾享受过小额担保贷款,按时还款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的重复借款客户,不必提供反担保。这种机制不仅激励贷款申请者按时偿还贷款,而且有利于培育客户的诚信意识,提高贷款偿还率。
(4)实行贷款责任人终身责任制。贷款实行终身责任制,把贷款管理的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各环节的责任明确到岗位、到人,对违规违纪贷款按调查人、责任人追究经济的、行政的和赔偿损失责任。这种机制有利于强化责任,规范信贷管理,防止违规操作,促使信贷人员在放款时就严格告诫自己必须循规蹈矩,否则受制终身,从而使其在信贷管理各个环节自觉严加防范,慎之又慎,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为失误带来的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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