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车辆碰撞保险赔偿
施工期车辆碰撞,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交通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赔偿。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收到你2008年11月18日的公函。经研究,以下是对函中问题的答复: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立法精神,本条例可比照适用于起重专用机动车责任事故。有《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支付救助费用,并有权要求赔偿:事故责任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的;
(2)事故发生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外行驶,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2)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信息(1)交通强制保险保单;(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件和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提供交通事故记录协议;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残疾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损失清单和费用证明;
全文5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