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期间谁应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分居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是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双方的共同财产清偿,偿还不了的,应该双方协商决定以后的偿还比例,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债务协议可以反悔吗
可以,但是,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的,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具体情形是: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在离婚时伪造共同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伪造共同债务要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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