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交通事故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进行
应该进行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十个工作日。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交通事故不接受调解怎么办
交通事故不接受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材料:
1.起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
3.证据材料。证据应当包括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对方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以及原告受到损害后产生的损失证据,例如医药费、住院费的医院收款凭证,病历证明等等。
三、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怎样规定
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
1.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
2.达成调解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
3.未达成调解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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