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语
控制费用对提升一个企业的经营业绩至关重要,而在各种费用当中,企业为实施营销策略与业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即营销业费用又占有较大份额,直接影响到企业盈利水平。因而,研究、提升营业费用中会计处理的改进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营销费用的概念
营业费用是企业为实施营销管理与实践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市场营销研究、渠道建设、销售促进等方面开支。
营业费用具体有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及社会统筹费用、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三、现行营业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常见的几项营业费用中,直接推销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等往往在每一会计期间都会发生且很大程度上只与当期收益有关,现行会计准则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营业费用”,从当期营业收入补偿,这一做法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广告作为企业一定的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把有关产品信息传递给消费者的一种非人员推销手段,其目的是为消费者认识、偏爱、直至接纳企业的产品,广告的作用不可忽视,也因而产生了巨大的广告费开支。如可口可乐公司为了在国际饮料市场上占据主要地位,不惜巨大代价用于品牌推广,不时地变换广告主题,使人耳目一新,巨额的广告费开支为后来的产品销售、公司快速成长铺下金光大道、开创美好的未来。这表明,该企业当期的广告费支出不仅与当期收入有关,而且波及以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收入。
因此,将所有营业费用都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
四、现行营业费用会计处理方法的弊端
我国现行制度是将广告费予以费用化,这种做法虽然符合稳健性原则,处理简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利润操纵的机会,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1.不能如实反映企业实际拥有资产的状况
企业支付广告费的直接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使消费者在短期内了解并购买产品;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以确保产品畅销不衰。提高知名度的结果,从企业资产的角度来看,是形成了企业的商誉,使企业的产品在消费者心中树立牢固的形象,能推动企业其他会计期间营业收入的增加。
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将广告费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处理,而不应直接一次性计入当期“营业费用”科目。为全面如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须如实核算广告费对企业近期和长期的影响,将其中一部分作为当期的营业费用支出,另一部分作为递延资产,待以后各期分摊。
2.不符合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1)不符合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原则
营销费用究竟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还是作为收益性支出,应取决于该费用的发生是否仅与本期收益有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了未来时期效益而耗用的资金,应列为资本性支出,并分摊于未来各期,按此项规定,企业所付巨额广告费中为了未来效益的那一部分,应计入“递延资产”科目。
(2)不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要求费用必须与相关收入相联系,并在同一会计期间内予以确认,企业支付的广告费,支出是当期完成的,而对企业的影响却是逐渐在以后各期见效的,为了正确计算当期损益,必须将本期广告费中一部分分摊到以后各期,否则将会加大本期期间费用,导致前后各期收益计算的不正确,不利于正确评价企业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
(3)不符合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不仅要求会计的日常核算应真实可靠,而且要求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的信息也必须真实可靠,有些企业的广告费支出相当大,如将之作为当期费用,则不符合客观性原则的要求。
(4)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将广告费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各期损益不均衡,各期损益的不均衡将影响企业形象,诱使企业管理当局采取一定方法进行会计粉饰,反而成为利润操纵的诱因。
五、营业费用会计处理的改进工作
实际工作中,促销可以帮助顾客认识企业产品,引起兴趣,进而促使其购买并增强其购买后的心理满足感。促销能扩大企业知名度,帮助企业建立知名品牌乃至国际名牌,为企业获取超额利润创造条件。
在营业费用中,广告费往往发生时数量较大,对企业的影响时间长,不仅能够提升当期收益,而且在其他营销组合要素配合下,能使企业产品在消费者心中树立牢固的形象,在后续的广告提醒下很可能使顾客成为企业的老顾客。因此能推动其他会计期间营业收入的上升。所以笔者认为,广告费支出不能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这方面最为典型的例子是每年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广告的企业所支付的高达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广告费和一些企业为某些全球性体育比赛支付的巨额广告费,如前几年秦池酒厂在中央台黄金时段的广告费,和麦当劳在体育比赛中的广告费等。
当然,并非企业的所有广告支出都视为资本性支出,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企业的广告费支出数量很小或基本上只与当期收益有关时,依重要性原则或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可以将之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笔者深入的公司所发生的促销费用主要有展览会费、产品说明书印刷费、网页制作费等,其金额较小,基本上只与当期收益有关,因此都将之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直接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显然,当企业的广告费支出数量很大而且与几期收益有关时,则应作为递延项目处理,在相关期间内均衡摊销,摊销期可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具体会计处理为:当支付广告费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广告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待未来各期摊销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广告费”。这样处理的结果实际上表明税务会计承认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具有资本性支出性质,应该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因此,在财务会计处理中将企业的大额广告费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不仅符合其支出本性,而且还将简化企业的纳税调整。因此,对待营业费用,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
六、结语
制订营销业费用会计处理的具体规定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尤其是广告费支出,当广告费支出占企业支出绝大部分且所带来的未来经济效益大多能合理预期时,将之有条件地资本化,笔者认为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要的,而对广告费支出较少,如对之资本化,既没必要,也容易给企业留下盈余操纵空间,将之费用化处理不仅简便,而且在重要性上,也不会影响对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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