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当购买方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时,卖方便有权选择退还房屋交易。
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倘若由于购买方个人因素引发退房要求却没有合理正当之理由的事宜,那么买方须承担起违约之责,偿付违约金,此时卖方才有资格进行房屋交易的撤销;反之,若非因购买方本人之过失而导致合同出现问题,使得需要进行退房处理的,则买方有权利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相关协商以达成合同终止之意,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