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养孩子的问题,国家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是有一些相关规定的,例如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或仅一名子女,有保护,扶养,教务能力,无不利被收养者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并且,收养八岁以上的小孩是需要其本人同意的。其次,十四周岁的孩子也可以被收养了,新出台的民法典上调了收养者的年龄范围。收养的条件较多,建议再去仔细阅读一下相关法条。
民法典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民法典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第一,想要收养孩子一方没有孩子或者只有一个孩子;第二,有抚养被收养的孩子的能力;第三,没有患上不该收养孩子的疾病;第四,年龄要求满30岁。收养异性子女的,与孩子的年龄差要满足差40周岁;第五,收养的人没有犯下不利于被收养孩子的违法犯罪记录。对于8周岁以上的孩子,收养时要孩子本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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