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的计算需要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人数和护理期限三个基本参数,当事人需要举证证明。
有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的计算有三个基本参数: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以上每一参数都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
交 通 事 故 中 护 理 费 的 举 证 责 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赔偿费用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护理费的举证责任应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被侵权人只要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就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而机动车使用人则需要证明其与被侵权人之间存在使用关系,以及使用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然而,机动车使用人在承担护理费赔偿责任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机动车使用人应当及时将被侵权人送医救治,并在治疗期间予以必要的护理;
2. 护理费的金额应当与被侵权人的伤情程度、治疗效果以及医疗费用等因素相适应;
3. 机动车使用人应当保存好与被侵权人相关的医疗记录、票据等证据,以便被侵权人向其主张赔偿。
总之,交通事故中护理费的举证责任应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机动车使用人应当积极履行其护理费赔偿责任,确保被侵权人得到及时、合理的护理。
总之,交通事故中护理费的举证责任应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机动车使用人应当积极履行其护理费赔偿责任,确保被侵权人得到及时、合理的护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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