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类请求,法院是一定不会支持的。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问题时,只会分割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而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名下的存款。比如:离婚时一方指责对方将钱全部存在父母的银行账户内,故而请求法院去分割对方父母名下的存款。首先收集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对方父母名下的存款其实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另行发起诉讼,起诉对方父母请求返还财产。追查对方银行存款时,一定要向法院明确提出追查某一段时间的资金往来明细。查到对方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明细后,要结合你们的日常生活支出对其中的可疑大额资金转出进行质疑,并要求对方解释去向是否合理。尤其是起诉前夫妻吵架闹矛盾期间的资金转出更应留意。只要对方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法官基本上都会判决其退赔。
离婚财产咋分配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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