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仿竞争者广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广义与狭义,狭义上主要指违背商业诚信、公平交易规则的行为,而广义不仅包括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还涵盖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条款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市场的公平性。
具体而言,这种不正当竞争表现为三个层面:
1.违法性;
2.民事侵权性;
3.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性。
二、不正当竞争的基本特征
不正当竞争的特征体现在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扰乱市场秩序等方面。
1.不正当竞争是违法的,因为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
2.它涉及民事侵权,因为这种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它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因为不正当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三、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表现
广告主在广告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
1.诋毁他人商品和服务;
2.使用虚假夸大内容误导消费者;
3.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
其中,广告比较宣传需遵循可比性、客观真实、科学用语准确等原则。此外,夸大商品功能、虚假表示商品原料等行为均属于不正当竞争。
利用广告服务指标形式获取他人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也是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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