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于,有限公司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它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的主体;由母公司、子公司、股份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以本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准则。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体表现为:(1)集团是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创造更大生产力,实现规模经济的经济联盟,成员超过两人;(2)集团成员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独立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和责任。集团的核心单位必须是经济实体。本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不负责其中一方的业务活动,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
(3)集团管理机构或集团总部(母公司)以持股或协议的方式,对集团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实现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这种管理与协调实质上属于经济活动。集团成员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管理但不影响成员单位的独立法律地位
(4)集团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具体民事经济活动的当事人。对于以集团名义进行的具体民事经济活动,其权利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是集团总部(母公司)或其成员单位
全文4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