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移户口流程怎么走
迁移户口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次数有时间限制吗
户口迁移次数没有时间限制,户口迁移到一个地方后,只要符合迁户口的条件、标准随时可以迁到另一个地方,没有时间限制的。就业、工作、教育、婚姻、投资、政策和置业等原因,导致很多人需要进行户口迁移。由于各地各个部门规定和政策可能不一样,要获得更权威更切合自己实际情况的信息,可以直接咨询现户籍地和待迁入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接收证明。
三、户口迁移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吗
户口迁移证不是一定需要本人办理,也可以由户主办理。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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