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反担保人要对担保人承担债务。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在向债权人承担完担保责任后,就变成了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那么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变为债权人后,该反担保就是对担保人债权的担保。反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反担保责任,向担保人清偿债务。
反担保人的义务?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全文5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