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六号区广清大道113号(原皇朝大酒店旧楼)经济开发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8号窗口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蓝图一套(包括各专业图纸一套,土建平图及给水总平图各一份)
1、工程名称及建设单位须与规划一致;2、建筑物信息不可超规划审批信息;3、图纸应当为蓝图,图纸上应当加盖审图章、设计出图专用章、建设单位公章,建施图还须加盖注册建筑师公章;(如建筑图具体设计人员非注册师,可盖项目负责人注册章,但此项目负责人须与《图纸质量合格承诺书》上人员一致);4、图纸不得涂改,一律按A4纸大小折叠;5、图纸签名栏不可空项。
1
0
纸质
申请人
2
《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承诺书》
1、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受托人须为本单位内部员工,且签名为本人签名。
1
0
纸质
申请人
3
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1
纸质
申请人
4
设计单位资料一套(包括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具体设计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证明复印件)
1、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2、所有资料设计及建设单位盖公章;3、所有身份证本人在身份证正反面压证签名盖手印;4、身份证、执业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后发至窗口邮箱QQ:783804846
0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规划审批附件(改建、扩建及内部装修项目则提供该建筑原消防审核意见/验收意见书即可)
1、规划附件包括审定通知书、建筑物信息审核表,红线图;如无建筑物信息审核表及红线图的,还须提供规划部门审批的有建筑物信息表的总平图。2、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1
纸质
申请人
6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1、所有涉及工程名称及建设单位的要与规划证一致;2、暂只填写设计单位(包括消防、土建及内部装修),设计单位填写位置盖章,施工及监理单位暂空不填写;3、建筑物信息不可超规划证审批信息
1
0
纸质
申请人
7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料一套(包括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筑物信息表、具体审查人员页及审查意见单原件)
1、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审查资格证书;2、所有资料审图及建设单位盖公章,部份须加盖审图章;3、所有身份证本人在身份证正反面压证签名盖手印;4、身份证、执业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后发至窗口邮箱QQ:783804846
0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8
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包括图纸质量合格承诺书、文号证明、A4设计专篇文件说明)
1、要求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及《消防设计文件补充说明》;2、装修单位的消防设计专篇文件还应包括装修材料表(注明装修部位、材料及它的耐火等级);3、有几家设计院就提供几套设计文件;4、水、电部份专篇须有特别详细的介绍。
1
0
纸质
申请人
9
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本人在身份证正反面压证签名盖手印;2、身份证原件拍照或扫描后发至窗口邮箱QQ:783804846
0
1
纸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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