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需要的资料包括起诉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还可以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如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以便用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起诉离婚女方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起诉离婚女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起诉书,里面要说明自己对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请求;
2、还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等,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就可以到被起诉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法院,或者其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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