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限制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等不适宜的场所,所以未成年人在歌舞厅犯罪,根据具体情况,该场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而言,歌舞厅存在以下情况的要担责:
1、歌舞厅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2、歌舞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被发现存在以上情形的,歌舞厅将要接受以下的处罚:
1、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2、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并且,除了歌舞厅,在影像院、录像厅等演播场所,放映或者演出渲染暴力、色情、赌博等会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也会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比如被没收违法播放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处以罚款,严重的话也也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最后,由于未成年人对社会的认知相对不成熟,所以未成年人犯罪与该场所脱不开关系的,或者像歌舞厅等场所有故意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未成年人监护人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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