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房本和购房过户手续之间的关系
时间:2023-07-07 18:25:23 1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个要分新房和二手房2种情况新房办产证所需材料:需要买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确权审批表。

补办购房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并在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这也存在两种情况:1、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声明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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