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而是统一按“南昌市居民户口”登记;在南昌购住房、商铺、写字楼的,本人和直系亲属均可落户……8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召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14年4月1日起,南昌市将启动史上最大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
推进户口“一元化”登记
据了解,南昌市历史上曾经先后于1995、2000、2003年进行过三次户籍制度改革,与前三次相比,新一轮的户籍制度改革大幅放宽落户条件,力争到2018年实现南昌市中心城区350万常住人口的目标。
在本次户改工作中,主要惠及的是非户籍常住人口。南昌市将大力推进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户口“一元化”登记工作。在2014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户口“一元化”登记工作,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统一实行“南昌市居民户口”登记。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户口“一元化”登记工作,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推进条件比较成熟的区域开展户口“一元化”登记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继续放宽购房落户政策
取消主城区户口迁移“三投靠”人员的附加条件限制。凡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均可将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和父母户口迁入南昌城区落户。
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均可通过先落户后就业的办法办理落户手续。凡获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南昌工作满一年并缴纳社会保险,允许其本人和直系亲属来南昌落户。凡属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企业和利税大户急需的紧缺人才,允许本人和直系亲属来南昌落户。
凡到南昌市投资兴业办实业或自主创业,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或在南昌购置了写字楼、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物业,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可在南昌落户。
保障转户农民利益
为提高转户农民的保障水平,南昌市在住房、养老等政策上均推出了相关政策。在住房方面,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在养老方面,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医疗方面,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在教育方面,转户农民子女可根据规定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城市学校,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在就业方面,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可以享受多种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就业扶持政策等;在社会救助方面,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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