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民在面对警察执法时不予配合的情况是否应视为袭警犯罪,这个问题需依据具体的行为特征与情节恶劣程度进行客观分析并得出结论。
比如,仅仅表现为消极对待,如拒绝回答警方合法合理的询问、未按警方提出的明确要求行事等行为,这类情况通常不在袭警罪的认定范畴之内。
然而,若广大市民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阻挠人民警察依法履行其岗位职责时,这样的情形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袭警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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