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因参与网络赌博而导致的资金数额之巨可能触及刑事罪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厉规定:以牟取暴利为目的,聚众进行赌博或将赌博视为专职职业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并被课以罚金。
网络赌博,这一新颖的赌博形式,同样受到了法律的严格监管。
若参与者涉及的赌资数额巨大,且其行为以谋求利润为动机或将赌博视为本职工作,便极有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数额较大”的界定,会依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与司法实践情况而有所差异。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量参赌人员的赌博频率、赌资数额、是否存在组织性行为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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