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涉毒犯罪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观点不对。只有具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过追诉时效等情形的,才可以不予追责。而孕妇如果社会危害性小的,一般只是可以在诉讼中暂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
一、哪些情形能够不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二、立案后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是什么?
立案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什么情况下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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