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如何应对被限制探望孩子的情况
离婚后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禁止另一方探望子女有以下解决方式:
1.先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3.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4.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被中止的一方应当恢复探望。
二、孩子探视权起诉书怎么写
1.诉状一般应先列明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现居住地和联系方式。
2.列明你方的诉讼请求,如”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可以写明具体的探望方案,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是否可以将孩子带回等等。
3.事实与理由部分,将被告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情况如实说明即可。
4.最后写”此致XX人民法院”并落款签章。
5.注意诉状原件提供给法院,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三、离婚协议孩子探视权怎么写
离婚协议关于孩子的探视权,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注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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