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作为“家庭主妇”,为了照顾小孩,放弃职场,放弃晋升的机会,将自己奉献给家庭,是很伟大的。
但就怕这个时候,男方沾花惹草,出轨,将家庭弄得支离破碎。
而且以往“家庭主妇”在离婚案件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分割财产、争夺抚养权等方面都不占优势。
《民法典》这一规定,倾向于保护在家庭中付出较多的一方,值得称赞。
一、家庭主妇离婚怎么补偿
在离婚时家庭主妇可以要求另一方对自己作出相应的补偿。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庭、没有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作出了相当大的付出。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二、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提出离婚一方可以要求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主动提离婚对财产划分没有影响。协议离婚的双方就财产划分的问题进行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起诉离婚,由法院对财产划分问题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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