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名誉赔偿标准有哪些
时间:2023-04-11 17:50:47 1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损坏名誉的赔偿标准为: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偷窥者跑了报警会立案吗

偷窥者跑了报警的,如果符合立案标准构成刑事犯罪的,则警方就会立案处理,反之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警方不会立案处理。不过即使不立案的,警方也会根据现场遗留的相关信息,确定违法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将其抓获,然后给予其相应的治安处罚。

偷窥不属于犯罪,但会受到治安处罚。偷窥受害人可以要求:

1、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2、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

3、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两次盗窃同一物品如何认定

两次盗窃同一物品一般应当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认定盗窃的数额,而不能将两次盗窃的数额累积计算,但是应当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为重复盗窃行为只是对同一犯罪对象的重复侵害,并没有扩大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因此在认定重复盗窃同一物品数额时不能累计计算盗窃数额,只能以被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来计算。

三、怎样确定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应按照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过错作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对于侵权行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至关重要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区别故意和过失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意义是较大的。因为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一般与损害程度密切相联。侵害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对受害人所产生的精神损害有轻重之别,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人侵权的具体情节不同,可以反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大小的不同。对受害人来说所造成精神损害肯定有所不同,应区分不同的情节,确定不同数额。(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尽管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减少赔偿金的数额。(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对于侵权人而言,如果其侵权行为获利较多,可酌情增加赔偿金数额。(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视侵权人经济能力的不同,酌定不同的赔偿金数额。(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是确定赔偿金的重要因素。可视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不同,酌定该地区赔偿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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