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成都严禁公积金贷款投机购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此次通知中指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长期储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在成都如果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一些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并非完全用于自住。
不符合条例规定,影响住房公积金发挥互助作用和制度公平。通知强调,上述措施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3、在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这个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是有积极意义的;首先,今年是典型的政策宽松年,各类宽松政策集中,可能会使得9月份房地产市场面临一个好的购房时机。
一、公积金能买商铺吗
买商铺是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自住住房行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二、公积金的性质和特点有哪些?
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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