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名以下的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五)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民法典》实施后收养孩子还需要具备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条件。(《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一、涉外收养的实质要件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有性侵少女的违法犯罪记录的男子是否能收养女儿
有性侵少女的违法犯罪记录的男子不可以收养女儿。《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有性侵少女的违法犯罪记录的男子明显不符合第四条的规定。
全文5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