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高
等
学
校
收
费一普通高校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在允许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在闽部委属高校及进入“211工程”学校和重点学科可在上浮3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下调不限。(闽价[2000]费字245号)
1本专科学费
一般专业元/生.学年3000
医学元/生.学年4000
艺术类专业
元/生.学年
大学城学校元/生.学年4200-7200闽价[2004]费213号
2高职班学费元/生.学年5000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在允许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
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下调不限
3委托培养费闽价[1999]费字287号
硕士研究生元/生.学年6000
博士研究生元/生.学年8000
研究生课程班元/生门500-700
软件专业(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元/生/学分400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完成本科及第二学位所需总学分数不高于80学分;工程硕士不高于40学分;完成三年制学业所需总学分数不高于112学分;五年制不高于192学分;(闽价[2004]费16号)
软件专业(工程硕士学位)元/生/学分1000
软件高职(三年制)元/学分270
软件高职(五年制元/学分200
二成人高等教育
(含电大、业大)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在允许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下调不限。
1普通班/脱产班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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