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三万以上十万以下的属于诈骗罪中的数额巨大,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在一万以下三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诈骗罪如何认定
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下面这些方面往往是容易被忽略掉的:
(一)是否具备因果关系
1、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使被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
2、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二)是否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将造成财产损失
1、财产损失并不是诈骗犯罪的前提。如果以诈骗相应财物为目的,但因客观原因没有得逞,则可构成诈骗罪的未遂。
2、财产损失的具体判定
(1)免除不法债务不构成诈骗罪,基本没有太大争议。主要原因在于非法债权并不能与非法债务人相对抗。
(2)以欺骗方法取回所有物的,因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不构成诈骗罪。以欺骗方法实现合法债权,也因其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3)是否存在财产损失,应结合财产交付目的来判断,交付财产的期望对价已经实现,则不能认定存在财产损失。
(三)非法占有认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退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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