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违章的,一般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扣留,以便调查取证。如果涉嫌犯罪的,对车辆进行扣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的,应该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于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一、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怎么处理
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2、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因此,交通事故双方是否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不影响交警放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此时就是保全程序,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了。
二、交通事故后电瓶车可以拿吗
可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扣车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当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三、交通事故车辆被扣车上货物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车上货物应由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扣留的,对于车辆所载货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核实所载货物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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