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返还公共租赁住房:(一)转租、转租或者擅自更换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用途;(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绝返还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返还;逾期不退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租房转租给别人的后果是什么
1、公租房管理机制,现在已经逐步完善了。举个例子,依照《XX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公租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公租房不能转租、出借,也不能改变公租房的结构、使用性质。房地产中介机构亦不得接受公租房转让、出租或者转租的委托代理。违规违约的承租户不仅会被退租,其行为还将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2、公租房管理机制,现在已经逐步完善了。举个例子,依照《XX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公租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公租房不能转租、出借,也不能改变公租房的结构、使用性质。房地产中介机构亦不得接受公租房转让、出租或者转租的委托代理。违规违约的承租户不仅会被退租,其行为还将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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