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放火或者是强奸等恶劣罪行的菜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因为不满十八周岁,所以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也属于追究刑事责任
免于刑事处罚仍是在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因法定情况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但免于刑事处罚并不意味着免除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除此之外还有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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