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统一格式,在受理点领取或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上下载。A4纸规格)(向咨询台领取)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比对身份证明原件)
(三)委托书,原件1份;(个人委托须提供公证委托书,本人亲自申请的,无须提供)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门牌证明,复印件1份;(须比对原件,门牌有变更时须提供)
(六)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
(七)政府收回国有土地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八)征收(征用)决定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九)征收或征用的不动产协议书及补偿凭证,复印件1份;
(十)不动产灭失或权利终止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十一)权利人主动放弃不动产权利的承诺书,原件1份;
(十二)需要提交补充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须比对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核定→登簿→归档
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1.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
业务咨询电话:0771-5609391
业务进度查询电话:0771-5609393
2.园湖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35号房产大厦
联系电话:0771-5620292
3.五象受理点: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审批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771-4733810
4.青秀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
联系电话:0771-578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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