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交付时的流程不同。
1、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本人交付。
2、指示交付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一、质押权生效要件是什么
具备质押权生效要件内容如下:
1、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在转让质押物占有之前,没有担保物权的效力;
2、出质人只有实际转让质押物交付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会生效。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押物的,质押权不成立;
3、质押权合同中出质财产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转让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转让所占财产为准。质押权人在质押合同生效前已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是什么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以及拟制交付。其中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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