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合断交后再交必须补齐吗
新农合往年断交后可以再重新交明年的,不需要补齐之前的费用,因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是实行交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断缴以后只是不享受当年的医疗报销待遇,并不影响第二年按时缴纳医疗保险以后,继续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障待遇。
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最大的不同,就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也就是说当年缴费当年使用。比如2020年7月到12月20日之前,缴纳的医疗保险,其实享受的待遇是在2021年,如果2020年没有按时缴费,那么在2021年就不会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但不影响自己在2021年按时继续缴费,也不需要补缴2021年的医疗保险费用。
目前在我国的医疗保险中存在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两个种类,如果是属于职工医疗保险,不但具有时效性,而且有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问题。时效性是解决当期看病就医的问题,比如超过三个月如果没有缴纳医疗保险费,即使在这期间进行了补缴以后,在这期间生病住院也是无法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的,但是补缴以后,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职工医疗的缴费年限累计或是连续计算,主要是职工医保有退休制度,即缴费年限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年限,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但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于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今后退休后还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所以断缴一年或者三年以后,只是这一年或是三年在生病住院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今后只要自己再次缴费,在医疗保险期内是完全能够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的,并不需要将以前已经过时的医疗保险费用进行补缴。
二、相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发以后,按照文件要求,要在2016年11月之前制定实施细则,基本上在2017年整合完成,所以现在绝大多数地方基本不会再有新农合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还是沿用了过去新农合的缴费方式,实行缴费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每年的7月份到12月底为集中缴费的时间,错过了这个缴费时间,只是在报销月份有所推迟以外,并没有要求以前断缴的年份要补缴之后,才能继续缴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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