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3月24日,济南历下区科院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所高校的女大学生小李的报警,小李说23日晚,她在学校实验楼楼道复习功课时,手机被偷了,而且那偷手机的小偷,还用她姐姐的裸照敲诈勒索。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小李说,她的手机被盗后,第二天一早就补办了手机卡,这手机卡刚安装到新手机上,她就发现支付宝里500块钱的余额已经被转走,而且还收到了一条彩信。济南市历下公安分局科院路派出所副所长吕*璞说:“嫌疑人利用丢失的手机向小李发回来的照片,然后想利用照片想对被害人敲诈。”
小李发现,那小偷用手机里姐姐的照片,PS成了一张裸照,这要是被小偷发到网上,肯定会惹来大麻烦。幸好民警只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就通过技术手段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张某。吕*璞所长告诉记者,在文化东路一家网吧里,民警当场将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张某今年26岁,济宁人,让民警没想到的是,张某还是正规大学毕业的本科生。吕*璞说,民警他随身物品进行搜查清理的时候,发现他随身携带着自己的大学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英语六级证书和普通话二级等级证书,是一名高材生。
张某交代,他携带这些证件本来是想找工作的,可工作还没找成,自己就走上了歪路。目前张某已被治安拘留。
【法律解读】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文6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