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拘多久通知家属
被刑拘一般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等,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等。
二、被刑拘多久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被刑拘一般在二十四小时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讯问被拘留的人,超过讯问的时间,如果被拘留的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三、刑事拘留有案底吗
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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