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后者是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人又包括原始取得专利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取得专利权的继受主体。
一、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独占权。
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受让方)所有的法律行为。专利权的转让,使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所有人发生变更,原来的专利权人不再拥有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有两种方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比如通过买卖、交换、赠与、技术入股等方式转让专利权;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专利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
①标记权: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②放弃权:当专利权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再继续维持其专利权时,可以用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也可以以不缴纳专利维持费的方式自动终止专利权。
③诉请保护权:即当专利权被他人侵害时,专利权人享有依法请求司法机关给以保护的权利。
二、专利权被侵犯如何维权
各种专利权期限均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如果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或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可导致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对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专利权。对于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专利权的客体主体及内容分别是什么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具体参加特定的专利权法律关系并享有专利权的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可以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内容
(一)独占权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三)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和专利权的转让。转让有两种形式,一是合同转让,一是继承转让。
(四)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通过标记,可以起到宣传作用,有助于扩大产品的销售。同时,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使其他人了解这种产品是受到专利保护的,不能随意仿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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