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如何吸收合并自己的全资子公司呢?
1、首先,要有合并各方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2、继而合并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合并形式;
(3)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签约日期、地点;
(7)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同时附上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最后要依法刊登公告;(需要两个公司一起公告,公告内容一样,公告落款要署名两个公司)。
一、企业整体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法人整体转让,其债权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企业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合并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合并的条件:
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
2、须经各公司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须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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