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收费发票、处方及相关检查、实验室文件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日常清单、住院费用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工伤报销医药费时需要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呢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申请待遇审批需填写《工伤职工待遇审批表》
问: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报销医药费时,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职工伤亡事故定性结论书(原件)
(2)职工工伤门诊治疗的应提供《广东省医疗收费专用收据(门诊)》,付方、检查报告单及门诊病历
(3)职工工伤住院应提供《广东省医疗收费专用收据(住院)》,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单及出院小结
(4)疾病证明书
(5)其他相关医疗档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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